“党建兴铁-驻企推荐贷”业务,是指铁岭银行以铁岭市政府“百名干部访百企”扶持企业为借款人,基于驻企政府工作人员对企业的了解,为企业办理的信用贷款业务。
一、贷款对象、条件与用途
1.贷款对象
借款企业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
2.借款企业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
(2)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铁岭银行信贷政策;
(3)在铁岭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4)企业已结清债项的历史风险分类均为正常类;无已核销业务;
(5)未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铁岭银行信用客户内控名单;
(6)建立信贷业务关系前需核实客户不存在铁岭银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制度规定的禁止准入情形或停止业务关系的情形,对于铁岭银行洗钱高风险或中高风险的客户应根据铁岭银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制度开展相应的客户身份识别;
(7)市级优秀驻企联络员所派驻的企业。
3.贷款用途
信贷资金仅用于借款企业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不得用于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民间高息借贷、非法集资等)。
二、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
1.贷款额度
根据驻企人员调查了解推荐,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贷款期限
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3.贷款利率
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根据区域及客户情况实行差别化定价。
4.计息方式
按日计息,按月结息。
5.还款方式
到期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