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兴铁-“国企赋能贷”业务,是指原借款人在本行存量到期贷款本金无法及时、足额偿还时,先由合作机构提供应急转贷资金偿还到期贷款本金,本行再向新借款人发放贷款,专项用于偿还合作机构的贷款。
“党建兴铁-驻企推荐贷”业务,是指铁岭银行以铁岭市政府“百名干部访百企”扶持企业为借款人,基于驻企政府工作人员对企业的了解,为企业办理的信用贷款业务。
“党建兴铁-政府采购贷”业务,是指铁岭银行以铁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中的企业为借款人,基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与借款人的铁岭市政府采购行为及相关信息办理的信用贷款业务。
“党建兴铁-特许经营贷”业务,是指铁岭银行以铁岭市政府参股或控股企业为借款人,基于铁岭市政府有偿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用于支付特许经营权对价款的信贷业务。
国企化险贷是指对存量政府关联类信贷业务,按照贷款资金实际用途,归根溯源,将同一项目项下贷款进行整合,按照原始可研批复内容重新投放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用途为置换股东或合作机构前期偿还我行存量对应贷款的本金,由于部分项目已建成,对于有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的借款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按比例配备流动资金贷款。
红色动力兴业贷款是指把民营企业党建开展情况作为授信的准入依据,综合企业资信等级、生产经营情况、担保能力、还款能力等,向符合授信条件的民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利率优惠、提高抵押率的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是指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安装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投资支出的贷款,不含房地产开发贷款。借款人的融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本行向合法持有经营性物业的客户发放的,以经营物业收入作质押和主要还款来源,并以该物业作抵押的中长期贷款。本业务所称经营性物业是指已经竣工验收可投入商业运营,通过出租等经营方式在较长时期内能够获得较为稳定现金收入的商业房产,包括商场、商铺、办公楼、酒店及出租型公寓、专业市场、工业厂房和仓储设施等。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厂房等固定资产项目的新建、扩建、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可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有权机关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有权机关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包括限上和限下技改项目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房地产类企业申请的项目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借款人就其生产经营和商品流转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需要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依据有关流动资金贷款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双方就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抵押、质押和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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