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铁岭银行客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相关要求,我行现就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便捷性需求。

二、调整范围
 
(一)我行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LPR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将不调整。
(三)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三、调整规则
 
(一)对于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LPR-30BP。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四、调整方式
 
(一)为便利客户,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统一批量调整。
(二)存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咨询贷款经办行线下向我行申请转换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五、调整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我行于2024年10月25日起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期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二)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客户自公告之日至10月22日(含)可向贷款服务行发起利率定价转换申请,审核通过后,我行于10月25日起进行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对于10月25日(含)之后向服务行发起利率定价转换申请。我行将在转换完成后次日进行利率调整。
 
六、温馨提示
 
(一)您如对此次批量调整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20日(含)之前向贷款服务行提出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调整。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贷款利率加减点,其他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定价周期等)不变。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行或024-96668。
特此公告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